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虚假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审理该虚假诉讼的法院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撤回诉讼。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具体的主观目的。无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都可以构成本罪。行为人为了追回贷款,但面对尴尬,将债权虚假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追偿贷款。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有第一种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严重的规定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一、[反诉],与本诉相对,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原告向被告提起的诉称本诉。反诉是本诉被告用以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进行辩驳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 二、反诉可以在被告人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付本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用答辩状进行答辩反沂,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反诉。 三、反诉和本诉合并审理。 详情请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等。 附: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附: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诉罪]以捏造成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妁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罪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不仅要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妨碍司法秩序主要是指无缘无故挑起诉讼,导致司法机关多次审理,或者调查取证,消耗大量司法资源,甚至导致人民法院做出错误判决;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一般是指对方为应诉而花费巨额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或者对方因判决错误而造成生产经营困难和破产。虽然刑法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但虚假诉讼仅限于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虚假诉讼以双方恶意串通为前提。但刑法上的虚假诉讼罪,并非以当事人之间的恶意串通为前提。一方面,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就符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要件。但是这个要件的满足显然不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恶意串通。因为即使当事人之间没有恶意串通,一方也可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另一方面,当事人之间没有恶意串通时,一方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不仅会损害司法秩序,还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无论是妨碍司法秩序还是严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都不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恶意串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人已浏览
23人已浏览
4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