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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解除合同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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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一种违法辞退,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您可以不签,如果用人单位依据您未签其绩效考核整改书而单方辞退您,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则证明其不符合被录用条件,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的,则单位不能直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如果经过调岗或者培训劳动者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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