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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写一方名字离婚,一般归夫妻双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出资买房的,按照约定处理。...
该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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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特殊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请问房子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
婚房结婚前购买,而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这是大多是在谈恋爱的人,特别是女方的典型观点,也是多数人的做法。一般人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用来结婚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在此提醒,如果登记两个“准夫妻”二人的名字,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等情况,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欠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被认定是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时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欠款。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婚内共同财产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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