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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死亡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孩子的监护权责任理应由孩子的父母来进行承担。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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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母双亡后监护人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孩子的兄、姐; (三)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旦旦测秆爻飞诧时超江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孩子的父母双亡后监护人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孩子的兄、姐; (三)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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