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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等。这...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主要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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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屋地址准确。 2、产权比例要明确。 3、分配可定惩罚性约定。 4、写清日期、署名。 5、产权赠与要过户。
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无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关约定办理离婚,但规避法律、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拥有,但差额悬殊的,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分,但可能因一方过错等原因分配不同。(5)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协议正式生效,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六)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个人财产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析出来。一方要求分割家庭财产的,可以先处理离婚案件和已查明的财产问题,可以通知当事人另行处理暂时难以查明的财产分割问题,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于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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