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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不同阶段住房需求都不同,贷款“战术”理念也不同。苏州新婚夫妻贷款买房,贷款金额占工资收入的多少合适?苏州二套房是卖房用公积金还是商业贷...
(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及原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正常缴费期限或转入的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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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温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有如下政策: 一、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规定 (一)调高计算贷款额度的倍数 以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缴存余额倍数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统一调高为12倍:市区、乐清、从原11倍调整为12倍,永嘉、洞头、文成、平阳、泰顺、苍南从原10倍调整为12倍。 (二)调并贷款首付款比例的规定 缴存职工购买家庭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再按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区分执行,调整合并规定如下: 1、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2、对拥有1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房龄超过30年以上或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的仍按原规定,即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的规定执行。 (三)调整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办法 1、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1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对已拥有的首套自住住房取消审查须低于全市或当地(县、市)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规定。 2、职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的认定,取消审查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在贷住房消费贷款记录的规定。 3、异地贷款业务中异地(本市行政区域外)缴温州贷业务,申请人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仅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贷款地家庭住房套数情况,不再审查缴存地住房套数情况。
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戒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f纠正并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
1、购买 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 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4、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 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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