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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家庭成员是指什么?

2021-11-11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有下列情况的子女: 第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第二,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第三,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需要在成年后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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