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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需要了。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
不需公证继承房产的情形有: 1.按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遗嘱继承,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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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登记部门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作为绿色通道的服务对象之一,为其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二、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登记部门可安排专门的业务窗口负责此类登记业务的政策解释、办理流程介绍、申请材料接收等工作。
可以。不公证继承房产的方法有几种: 1、继承人自主出示相对的证明文件,有遗书的出具遗书等,到房管所单位申请办理房子登记。 2、要是以前就房产继承产生了纠纷案件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带著人民法院的调处或判决书到房管所单位申请办理房子登记。 3、要是继承者愿意,则能够先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房产公证以后,在到房管所单位申请办理房子登记。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而房屋继承公证是指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遗赠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受理登记前应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在完成对所有继承人信息确认后,对该不动产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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