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排斥期是实体权利的行使期,说明你所拥有的权利可以在此期间行使,到期后无效。中止、中断或延长是关于诉讼期限的,也就是说你可以在此期间通过诉讼解决权利纠纷,但你是否享有权利还不清楚。2、排斥期限和诉讼期限是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在时间上的两种表现形式。实体权利是确定的权利。为了保证交易的及时性,有排斥期;程序权利是通过程序确定实体权利所有权的权利。为了获得公平正义,允许不同条件的相应暂停、中断或延长,这是保证实体权利的条件,不损害实体权利的及时行使。诉讼权利丧失后,实体权利依然存在,不影响其履行和实现。三、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不变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些形成权的预定存续期间,因期间经过而产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力。排斥期是权利本身预定的存续期。它本身只有简单的时间意义,用来确定权利的存在——一种时间属性,在此期间,权利的存在;在此期间,权利被消灭。四、虽然除斥期间也是对权利的限制,但在法律性质上并非法律事实,而是简单的时间限制。这些属性也是其与诉讼时效的根本区别之一。对于前者,只需要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对于后者来说,除了法定期间经过件外,还需要权利继续不行使的事实状态的存在。所以,除斥期是法律规定的固定时间,不会中断。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除斥期间的时间是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8人已浏览
637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