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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夫妻离婚孩子的判决,可由男女双方协议决定,可以实施轮流抚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并且夫妻双方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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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离婚时孩子判给哪一方直接抚养,一般按照以下原则: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终判决取决于以下几种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直接抚养子女: 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情形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情形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情形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情形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夫妻离婚孩子按照以下原则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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