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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回迁房,这部分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获取方式为划拨,使用权人为社区成立的经济组织,在此种土地性质上建设的村民回迁房,原则上...
不可以: 1,农村的房子,是和宅基地一起转让的; 2,宅基地的转让,必须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村集体内成员,才能受让; 3,城镇户口,不能受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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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我国农村房屋用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房屋用地。其房屋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房屋用地将不予批准。 另外《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加强农村房屋用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房屋用地。国土资源部2004年234号文件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房屋用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根据上述规定,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房屋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士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禁止村民将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购买农村房屋注意事项如下: 1、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2、对方买卖房屋是否征得村委会的同意; 3、受让方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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