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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对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安排时间。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持向一方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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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按照国家部署,尊重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市场体系完备、贸易主体集聚、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市场环境公平有序,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中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经费纳入预算,并逐年提高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为在本地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定期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其他生殖保健服务,指导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妊娠的妇女落实补救措施,并定期向已婚育龄妇女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节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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