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找不到婚姻档案,双方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一份夫妻关系证明,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选择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即可。或者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自出具一份...
如果找不到婚姻档案,双方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一份夫妻关系证明,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选择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即可。或者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自出具一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个人婚姻登记档案。1、如有档案,夫妻双方可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寸3张免冠彩色双人照片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也可在你现在的户籍所在地领取结婚证。2、如果没有档案,夫妻双方可以持有效证件到现在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离婚证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那么,双方离婚的结果是无法改变的。没有入系统,只是婚姻登记机关因工作失误,完全有办法补救。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长期保管。《婚姻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3)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由公证机关公证;(四)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有效证明,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合理使用目的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可以使用;(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现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
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查找到档案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查不到档案的,当事人凭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委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补领。补办结婚证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7人已浏览
747人已浏览
590人已浏览
1,3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