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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当地卫生局投诉。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
一、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以下统称投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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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院应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统一受理投诉;(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回复投诉人;(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投诉处理;(四)定期总结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为直辖市,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单纯医疗问题可通过院内投诉解决。如果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疗治疗、疾病转移、不可预测的并发症和医疗事故的误解不同,,可以通过沟通解释来解决。如果涉及医疗事故的处理,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纠纷投诉产生后,在没有正确投诉部门的情况下,问题,矛头集中指向医院,本可以通过沟通和解释,甚至补偿方式解决的矛盾也在不断升级,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县卫生局医政股;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可以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可以调解或者提起诉讼。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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