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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夫妻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不得判决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当事人应当根据实...
根据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作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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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上涨,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家庭,开始以未成年孩子的名义买房子,直接将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孩子的名下。为子女未来的生活提供一种保障,但是如果夫妻离婚,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孩子也会判给一方抚养,那么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怎么分割呢?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簿公堂。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但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该房屋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想要处分登记在未成年的孩子名下的房产,还需同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证明手续,如果另一方因心存怨恨而在提交证明手续上加以阻挠,将会让处分房屋变得更加艰难复杂。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购买、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的被监护人利益的保证书;其次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书面材料;同时,还需要由公证机构对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一事实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资金不足,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也是不可以。所以,夫妻在分割离婚财产时,以未成年子女买的房子是不能分割的。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由于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已经过户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得通过购买、变卖等行为侵犯其财产利益。待子女成年后可与其协商,但收回仍有一定困难。在未成年时期,需要明确详细的证据来证明处理该房产是对子女有益的。
子女未成年,归您抚养的话,对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给您,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提出主张。
《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女儿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我国房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子的产权归属一产权证登记为准,只有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才是房屋的所有人。虽然房子女儿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女儿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综上所述,该房产应属于女儿。即使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子女的财产,除非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除此之外,如果监护人任意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对未成年人利益构成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所谓的“为未成年人利益”主要表现为父母出于未成年最近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要,如上学、治病需要大笔费用,未成年人致人伤害,须支付大笔赔偿费用,未成年人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父母代签协议等。除上述情况外,父母不能以任何理由出卖、赠与、分割、设定抵押等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显然,本案原告要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不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因而也就无权处分、分割系争房产。只是离婚后,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对该房产的管理权而并非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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