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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十级和工伤伤残十级并不一样。 因为伤残鉴定的标准有几种,而工伤十级伤残是根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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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标准:一上肢缩短10cm以上;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 10级标准:一上肢缩短4cm以上;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发生工伤主要有以下待遇: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的是9个月工资,10级的是7个月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地标准不一,而且这项得综合考虑伤残等级、你解除劳动时间和当地平均寿命,你当地平均寿命减去你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年龄,等于多少年(假如是30年),乘以与伤残等级相应的系数,(有的地方10级的是0.2,那么应该得到30*0.2=6个月工资)。有的地方不是这样算的,直接多少级伤残给多少个月工资。 4、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各地标准不一,而且这项得综合考虑伤残等级、你解除劳动时间的年龄,10级伤残按照年龄段发放1-6个月工资,年级越大,待遇越少。 10级:20周岁以下6个月,20-30岁5个月,30-40岁4个月,40-50岁3个月,50-55岁2个月,55-60岁1个月。 9级待遇是10级的两倍 第3、第4标准是按照江苏地区标准算的,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123条可以从工伤保险支付,第4条单位支付。3、4条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享受。 程序: 1、认定,认定后即可报销医疗费 2、鉴定,有等级了即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康复医疗费用也可一起报销,另附《认定书》复印件 3、解除合同时,要求单位给付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您可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护理费(以上三项实报实销)、营养费(须有医院证明),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及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计发伤残津贴至本人死亡,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要求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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