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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后,自己考取博士而终止合同的行为是否违约,需要看双方直接的合同内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按照合...
必须是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赔偿性违约金的主要功能在于填补损失,虽然不要求其数额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完全一致,但两者也不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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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单位一般而言是能有权放弃违约金的。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自主约定的,而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遵循自愿原则,即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可以放弃约定好的违约金。
1、已与用人单位签定了《三方协议》,违约金3000。但由于还没交由学校盖章,所以现在三份协议都还在我这,三份都在你手中的话,你有主动权,如果不想去的话,可以不交给学校的。2、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合同是规定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载体,也是发生纠纷时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双方责任承担的最重要凭证,因此在合同谈判和合同条款设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寻求对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保护,这点无可厚非也是作为私法领域意思自治的重要体现并受到法律的保护。然则,对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诺放弃违约金调整请求权”条款,其实际法律效力如何,该放弃约定能否构成一方的权利处分行为而导致该方不得再行使违约金调整请求权?目前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而在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亦存在不同观点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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