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一、...
第十五条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不能更改姓名。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74号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根据目前的法律,孩子可以跟男方姓也可以跟女方姓。 但是孩子一旦名字确定,随意改变孩子的姓是对既有事实的否认,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尊重不在一起生活的监护人的权利。 男方不同意改姓的话,可以和女方讨论改姓的原因,如果自己具备抚养能力,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来阻止改姓。 如果自己不具备抚养能力,女方又非改姓不可,那么事实上,男方的这种不同意见是很难得到主张的。
换姓是你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建议到地公安部门申请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8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