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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拘留审查的规定是: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对外国人进行拘留审查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人有外交特权的,通过外交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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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和理由。也就是说,延长拘留期限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天;第二,对于逃跑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将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延长到30天。但在实践中,几乎所有的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天的时间里提交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至于拘留14天是否已报请逮捕,只能办案机关才能掌握情况。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法草案规定,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则应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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