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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一)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要看合同约定和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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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即使没有报批收费,但是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理应得到物业管理费。但是这个由于没有正式的批复文件,可以双方协商具体的数额,先缴纳一部分合理的费用。让物业公司先行开通水。如果实在不能调和矛盾,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合理支付物业管理费。还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另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
1、是合法的,按照规定,电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并且占公摊面积,属于需要广大业主共同维护的,所以缴纳管理费是合适的。2、至于您说到对面小区1-3层不需要缴纳电梯管理费或者维修费,这个是根据小区和小区的情况不同,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制定了不同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这样是没有可比性的。3、如果您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您可以去和物业公司反映这个情况,看看是否一层可以免除涉及到电梯的物业(可能性不大)。如果不行,可以等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重新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重新约定关于电梯费方面的问题。
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处是无权停住户的电梯的,物业管理处可以根据未交情况进行催交管理费及催交滞纳金,如果长时间不交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采取停电梯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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