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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对当前的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记录违约事件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可以拍照、摄像或使用文字记...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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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若物业服务差,业主可要求物业提高服务质量,也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业主还可向当地物业办投诉;最后,还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解决。 由此可见,和业主不得以对物业服务不满为由拒交物业费一样,物业公司同样也不得因业主拖欠物业费而采取停水停电的极端手段。对方的违约违法行为不可成为自身违约行为的理由,业主和物业的争端还是要通过合法诉讼渠道来解决。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若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缴纳,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是。以下事项由所有者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所有者大会议事的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则(3)选举所有者委员会或更换所有者委员会成员(4)选择和解雇房地产服务企业(5)筹集和使用专业修理资金(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共享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物业活动中的业主权利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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