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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拆是拆迁机构在未经房屋的权利人允许和在拆迁时未通知被拆迁人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被拆迁人在得知拆迁后应当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
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财产保全的措施通常是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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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政府是适格的行政主体,其实施的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利用其行政职权就特定相对人(委托人)权利义务(合法财产权益)作出的单方行为(强拆)。同时,《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行政机关针对委托人的房屋实施的强拆行为,已经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利,故委托人有权针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强拆,根据《国家赔偿法》之规定,既可以首先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也可以一并在行政起诉状中提起国家赔偿程序。
偷拆是指在被拆迁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地将被拆迁企业房屋加以拆除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偷拆行为是由拆迁人或其委托的拆迁公司进行,具有较强的预备性,其实施也具有突然性,因此被拆迁企业往往在偷拆行为实施完毕之后才得知。这种行为是避开合法的拆迁程序进行的,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该条文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面临如此恶劣的行为,企业应该怎样维权呢?首先,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假如偷拆行为造成损失轻微,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损害较重,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企业如果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偷拆行为,应当以录像方式记录拆迁过程,如果有目击证人,可以留好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其作证。其次,可以对所遭受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如果在报警时警察出警不及时,可以针对警察的行为提出行政不作为之诉。或者可以针对拆迁主体、拆迁程序等拆迁过程中违法点提起诉讼。被偷拆后最不正确的做法就是等待拆迁部门主动谈判,因为在拆迁后,拆迁部门已占据有利地位。企业应当保存好证据,尽快维权。抓紧时机,运用合理方式维权是势在必行的。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属于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时应从轻、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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