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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 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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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合同用假章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第 一、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1、动产抵押权人是对动产抵押享有抵押优先权的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动产抵押权人可以是任何单位、个人。企业当然可以作为动产抵押权人。 2、在法律上的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以自己提供的“抵押物”对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债权人)也只能就该抵押物行使抵押上的权利(即抵押权),除此之外,对抵押人的其他财产,则不能行使抵押权。换句话说,抵押人仅以“抵押物”的价值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而保证则不同,保证人是以其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亦即用于担保的财产是不特定的。因此,在借款展期情况下,抵押人承担的抵押担保责任(如大小、范围等)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存在“加重”的现象,没有违背公平原则。 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在原期限届满后,若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立即予以收回,当然包括法律手段。法律上的诉讼时效制度更是说明了这一点。而随着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借款存续的时间会随之延长,借款利息不仅会相应地增加,而且按规定是罚息。在相同时间段里,这比借款展期(利率不变)后生成的利息要更多,说明借款展期不仅未“加重”债务人(抵押人)的债务(责任),反而是“减轻”了其承担的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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