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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
以下是你的问题福建省最新产假规定相关介绍。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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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向核发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机关申请验线。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出具验线意见。经验线合格,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开工建设。
根据福建省生育政策,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延长至158日至180日。并规定妇女在生育期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能得到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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