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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
公司税务注销步骤如下: 1、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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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关于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 5、《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IC卡缴销表》; 6、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 7、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部门签章的《注销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申请表》。 二、办理程序: 1、完成当月的纳税申报,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2、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务认定的出口企业,须结清其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并注销其退(免)税认定; 3、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对其存货进行清理; 4、所得税纳税人按规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对其清算所得进行所得税申报; 5、办结稽查、纳税评估、违法违章未结事宜,并结清应缴未缴的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退清多缴税款; 6、缴销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未验旧发票存根联;
1.税务人员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确认公司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后,将公司在税收征管系统内的做注销处理,并向公司出具《清税证明》,一式三份,交给公司负责人一份,提示其凭《清税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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