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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
债权人会议享有的职权的内容包括: (一)核查债权。 (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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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享有的职权的内容包括: (一)核查债权。 (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讨论内容应当记明笔录。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登记的债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根据讨论情况,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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