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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2、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1、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当事人互负有先后履行顺序债务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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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暂停履行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1、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2、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什么是不安履行抗辩权,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 (3)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出现履行能力严重恶化的事实,并且存在到期不能履行、难以履行或者不会履行的现实危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义务是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前,应将中止履行的事实、理由以及恢复履行的条件及时告知双方,应当尽量避免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同时,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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