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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
1、依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也就是交付执行之日起算。 2、执行之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拘役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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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所以说在法律上,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是被承认的。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非法拘禁以对被害人达到控制时即构成,非法拘禁达24小时后既构成非法拘禁既遂。
一般情况下涉嫌犯罪的时间安排:1、通常传唤不超过24小时,如果过一天还没有回来,就是被拘留了。移送到检方后要立案侦查,一般刑事拘留是30天,如果涉嫌犯罪被逮捕了,侦查羁押期是2到7个月。还要有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如果有补充侦查的还要重新计算期间。这是一般的情况。之后是审判。 2、如果符合不予羁押的条件,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当然在羁押期间家属是不可以探望的,可以去看守所存钱和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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