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子公司至少5家;(2)母公司及其...
设立企业集团,手续上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设立集团公司的条件:1。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至少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应当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设立企业集团,但注册资本应当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注册集团应具备的条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以上,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注册资金在1亿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二)企业集团章程;(三)企业集团成员法人资格证书;(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五)其他相关文件。成立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5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