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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司法鉴定精神问题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精神司法鉴定涉及与刑事、民事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有关的精神疾...
关于司法鉴定精神鉴定问题一般是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出鉴定。至于如何确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精神异常,属于什么精神疾病,专家会根据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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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机关承担。 公安部最新颁布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该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一、被鉴定人 按照这一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鉴定条件 这一程序还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行政案件中专门技术性问题进行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作出某种鉴定结论。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对象规定如下: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如果想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应该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那么我们来共同讲述下,对黑龙江省的精神司法鉴定的方法应该有几种呢?根据有关的说法,精神司法鉴定应该包含四种内容,具体来看文章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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