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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要求,加强建设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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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是市、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收费的标准按所在市年施工建筑面积按一定的比例收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 五、筹建单位和构件厂应向市、县监督站交纳监督费,其费率标准是: 1.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一百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二点五收取。 2.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上,一百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收取。 3.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点五收取。 4.经济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开发区的监督费在不低于上述收费标准前提下,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 5.构件质量监督费,按对外销售额的千分之一点五收取。 6.监督费由筹建单位和生产厂列入工程概算和产品成本。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是市、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收费的标准按所在市年施工建筑面积按一定的比例收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 五、筹建单位和构件厂应向市、县监督站交纳监督费,其费率标准是: 1.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一百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二点五收取。 2.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上,一百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收取。 3.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点五收取。 4.经济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开发区的监督费在不低于上述收费标准前提下,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 5.构件质量监督费,按对外销售额的千分之一点五收取。 6.监督费由筹建单位和生产厂列入工程概算和产品成本。
第八条检测机构可取得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检测机构申请见证取样检测和专项检测资质的,除须满足附件一的相应资质标准外,其中注册资金应叠加或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人员、设备、办公、试验场所等应满足检测活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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