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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变化和生活费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从各地实践,工...
2016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办法大部分省市尚在制定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变化和生活费用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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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6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但从历年调整情况看四川都是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先行调整,一至两个月后,再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目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还须等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调整标准(一)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34元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其他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4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4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5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2334元,调整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的月标准、《吉林省实施,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48元;省部级以上劳模的伤残津贴。二;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89元;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04元;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19元;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26元;办法》(省政府第242号令),以及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调整范围2016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以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77号)相关要求、生活护理费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867元,具体内容如下文:因工死亡职工配偶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9元。一。(三)因工死亡的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2016年重庆工伤伤残津贴方案尚未出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变化和生活费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从各地实践,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一般都在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虽然已经确定按6.5%调整,但重庆市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办法也还会有一段时间,如何增加伤残津贴尚不确定,但会从1月1日起执行,请耐心等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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