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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产品侵权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和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也可以向专利局等相关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侵权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怎么才算,需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解,也可以说是分三步走的方法。第一、确定被控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第二、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首先要明确专利权人请求保护的是什么。根据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因此,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我们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第三、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一一对应的比较。如果经过上述三个步骤,侵权产品技术特征与范围完全一致。还需要确认是否具有专利法上规定的侵权行为,以发明专利为例,凡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许诺销售、制造,进口、使用侵权产品的行为均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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