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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收到发票,但货款由总公司支付,是否合规?

2024-12-04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是可以接受的。实际上,这些分支机构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因此可以依据自身名义进行日常运营活动。如果该公司属于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分支结构,则必须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合法营业执照。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责任最终将由主办单位承担处理。但是,即使如此,这些分支机构仍具有直接与外部各方签署合同的权利。正因为如此,分支机构不仅能够代表母公司签署各类合同,还能接收款项、开具发票等。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所有法律后果将由主办单位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企业可能不愿向分支机构付款,甚至更倾向于让母公司或主办方开具相应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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