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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都无故不到庭,一次庭审都没有办法完成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依职权去调查取证的。 在查明原、被告之间具有法定婚姻无效的事实的基础上,由法...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无效婚姻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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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利益相关者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二)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近亲属。 (三)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布婚姻无效的,是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原、被告都无故不到庭,一次庭审都没有办法完成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依职权去调查取证的。 在查明原、被告之间具有法定婚姻无效的事实的基础上,由法院对本案是可以直接判决宣告原、被告的婚姻无效的。
我们所述的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关系存在法定禁止的情形或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无效婚姻若被认定为无效,该婚姻关系将自始无效,但无效婚姻并非当然无效,而是需要经过宣告无效。提起无效婚姻诉讼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如下: (1)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或利害相关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基于不同的法定理由提起无效婚姻诉讼的申请人不同,如重婚的,可由当事人、近亲属或基层组织提起;未达到的,当事人或近亲属均可提起诉讼。 (2)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可同时提出处理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请求,实践中法院会依照析产的规则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四种情形的无效婚姻,分别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因此,除了前述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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