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减轻处罚吗

2022-02-23
公安机关只是负责案件的侦查,检察院负责案件的起诉和检察,两机关都无权减轻或者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二机关只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和检察的权利,最终是否有罪,需要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公安局和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当事人发现有违法行为,可以向其二机关的上级机关纪检部门投诉,要求相关人员回避。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