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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
根据我国《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根据情况提交以下资料(1)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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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如下资料:个人―――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工商局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上级部门同意出售的合法文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
房子过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材料;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 3、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4、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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