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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借在网上发布民事纠纷之名,行散布他人隐私之实,则构成侵权;明知会侵犯别人的隐私权,仍发布该民事纠纷的,也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应该承担民事...
偷拍员工聊天记录并发布的,属于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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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 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 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的内容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关于侵犯他人隐私权,例如:如果在网上到处传播个人的裸照和隐私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如果还拿这些照片来盈利的话就涉及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如果你知道对方是谁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如果你不知道对方是谁的话,可以发函通知网站运营方删除相关的内容,如果网站运营方接到通知不删除的话,可以追求其侵权责任。 侵犯他人隐私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名誉权是一项具体人格权,他是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对自己的道德、品行等保有良好名声和声誉(社会综合评价)的权利。对自然人来讲,名誉主要与个人品行有关,这是个人进行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的基础,而对于法人而言,名誉权主要与其职责和经济利益有关,如郭美美事件侵犯了红十字会的声誉,而对于商人而言主要体现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这直接影响其市场地位和竞争力。目前我国对于揭发个人隐私也是置于名誉权之下保护的,只要是造成了社会评价降低就构成侵犯名誉权了。至于是否降低,要结合周围人的评价进行客观判断,而不是权利人主观判断,名誉权保护的是名誉而非名誉感。您的这种情形,应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只是他说话欠妥当而已,不致于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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