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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赡养案件什么时候能下判决书,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要看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赡养案件一般可以判决六个月。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赡养案件,可以判决三个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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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属于案件审理期限。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指刑事案件。r2、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指从刑事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宣判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r3、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一般是20天,适用简易程序但是合议制的,是45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90天。r4、如果审理期间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回来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间。r5、如果案件需要鉴定、评估的,鉴定、评估时间应当予以扣除。r6、《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r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7、《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8、《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刑事拘留到判刑大概六个月以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阶段拘留期限:【拘留批准阶段】第91条对于公安机关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必须在拘留后3天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许可。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的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应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满足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等待审查或监视居住。【公安逮捕后侦查阶段】第156条【逮捕后的侦查拘留期限规定】嫌疑犯逮捕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件复杂,到期不能结案的案件,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由于特殊原因,不宜长期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事件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到期不能调查结束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一)交通非常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事件(二)重大犯罪集团事件(三)逃亡事件的重大复杂事件(四)涉及犯罪,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事件。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延长期限到期,仍无法调查结束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检察阶段】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法院审判阶段】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受理后2个月内应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本法第156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赡养案件什么时候能下判决书,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要看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但是,若事态紧急,影响到当事人日常生活等,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法院终审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一百六十九条【先予执行适用的时间和范围】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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