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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公司也要出一部分费用的,你们出的只是一部分而且.所以是合理的工资总额的2%交给所在辖区的工会组织的,计提数额的40%上交工会组织,60%...
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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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相关经验介绍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第一、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说单位把你的工资扣完是错误的,只能扣不超过月工资的20%。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你直接可以走人,无需单位同意。若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旷工的最多就是按照规定扣除对应的工资,但不应当扣除整个月的工资,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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