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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法判断工作时间也无法确定工资按半个月发放,其实并不能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个人有以下两个方案供参考: 1、若公司愿意承担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
1、签合同首先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2、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书面合同进行审核,确定与协商的内容一致; 3、再次确定暂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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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网络购物责任承担需要根据双方具体的过错程度,例如双方都未收到货和钱,怎么追究责任,买家有付款凭证等证据的,可以主张卖方承担责任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和安全。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及上课时间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在每月28号的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的;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宣布破产,转卖的;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产生疾病或重大身体变故,甲方不承当责任。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视违反合同条约,应当支付全额违约金。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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