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提存的标的物毁损的由债权人承担责任。 2、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提...
1、提存的标的物毁损的由债权人承担责任。 2、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3、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提存物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债务人就其承担的债务进行提存后,双方的债权债务消灭,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有关部门在提存时存在过失的,由该提存机关承担提存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提存通知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
1、标的物提存损失债权人承担。 2、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5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