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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工资不能停工,但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
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并不一定需要单位停产整顿,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是在单位出现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下会要求限期整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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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产,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停业整顿期间如果继续营业的话,价格主管部门会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妨碍或者阻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落实停业整顿的相关规定的话,公安机关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委托以后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罚。
答复:你好,根据《公司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公司是本公司或总公司管辖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其债务和其他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分公司只能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因此,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经营权,总公司被停业整顿后,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对外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即使有营业执照,仍然不能不经过总公司的授权自主经营。(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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