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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辞职,应当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者到新单位可能会存在不能缴纳的情形。个人档案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移交,每个地方的规定不...
只要是欠费就能追回,到原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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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劳动关系必须转移。与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持有新公司的就业登记名单和原公司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向参加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个案支付原公司未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办理原公司的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公司可以支付社会保险费。
建议原单位尽快为您补缴社保,并办理人员减少,然后新单位参保即可。原单位暂未办理人员减少手续的,新单位暂时不能办理参保。
是可以的,但劳动关系要转出。 如果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持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原单位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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