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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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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生育的: 医疗费用已经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请在参保职工生孩子出院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老市府广场东南角,电话62667533,62690996,工作日)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在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4个月内申报的,可增发1个月的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的: 生育费用个人垫付,请在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上下载或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结算。经审核,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3楼; 上班时间实行早九晚五。 咨询电话:63536357,63536146
1 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 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 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 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本单位当月人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在实践中,生育津贴般从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生育津贴的提交过程是单位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提交材料,经社保局审核合格后备案,然后支付给公司,再由用人单位向女职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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