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受理部门负责接收、登记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的补正申请材料,并于接收当日送转审查部门。...
本规定所称行政许可,是指中国证监会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证券期货市场特定活动的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补正通知、受理通知、不予受理通知、书面反馈意见、中止审查通知、恢复审查通知、终止审查通知、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证件、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等行政许可文件,由受理部门按照申请人选定的联系方式和送达方式统一告知、送达申请人,受理部门应当对送达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依据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作出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还应当同时抄送有关派出机构。
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气象行业组织实施的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应当公开举行,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按照《》的有关规定,将下列内容予以公示:(一)交通行政许可的事项;(二)交通行政许可的依据;(三)交通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四)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五)交通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的机构;(六)交通行政许可的条件;(七)交通行政许可的数量;(八)交通行政许可的程序和实施期限;(九)依法需要举行听证的交通行政许可事项;(十)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十一)申请书文本式样;(十二)作出的准予交通行政许可的决定;(十三)实施交通行政许可依法应当收费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十四)交通行政许可的监督部门和投诉渠道;(十五)依法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已实行电子政务的实施机关应当公布网站地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7人已浏览
4,825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