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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女职工怀孕的,,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公司以原合同期满终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类情形合同到期也要自动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支付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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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能根据本法 第四十条和 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但 第三十九条并不包括在内,也就是说当符合以下规定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确定怀孕期间并未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依然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每年2个月工资。
孕妇合同到期,不是续签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结束。在此期间任何企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如果孕妇本人不愿意再做,她本人必须向公司提出自愿辞职信,声明结束合同出自于本人自愿。公司予以回复后她会到当地社保领取产假津贴和哺乳假津贴。这就谈不上赔偿金的问题。没有辞职信结束合同公司违法。 建议公司和员工商量给予一部分补偿,让其自己提出辞职为妥。 有不明白
【法律意见】女职工怀孕的,,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公司以原合同期满终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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