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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因为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依法制定。因为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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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分割: 一、直接转让; 二、作价补偿; 三、拍卖分割。 一、直接转让。 依据《公司法》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意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作为受让人的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对公司的总资产进行审计,也无须对共有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但不足方面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受上述三个条件的制约,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 二、作价补偿。 即把持股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 三、拍卖分割。 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此类拍卖依《公司法》第35条规定进行,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价不享有优先权。就拍卖的价款夫妻双方平均进行分割。 《公司法》第35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依法制定。因为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法制定。因为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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