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来核定的,具体表现为: 1、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3...
一、根据《山东省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5〕39号)规定,青岛市自3月1日起,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费比例最低交费基数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这个就是最低标准。 交费比例: 养老,单位20%左右,个人8%; 医保,单位8%左右,个人2%; 失业,单位2%左右,个人1%; 工伤,单位1%左右,个人不交; 生育,单位0.8%左右,个人不交。 没有全国统一的交费比例,具体比各地略有不同,个人全部交费比例最高就是11%。
青岛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市内7区调整为760元 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08年上调,市内七区最低工资调整为760元、五市最低工资为62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新华社1月15日报道,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收入。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08年上调,市内七区最低工资由610元调整为760元、五市最低工资由540元调整为620元。 14日,青岛市劳动保障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青岛实际,公布了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10元调整为760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40元调整为620元。 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7元调整为7.5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8元调整为6.5元。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上述最低工资标准。 中央、省、部队驻青用人单位和外省、市驻青用人单位执行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因此,你朋友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2018年4月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6821元/月确定,下限为2017年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60元%(确定3364元/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4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699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