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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需要见证,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
协议签订后,乙方王某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树木。2014年6月2日,甲方因村民委员会换届后乙方一直拖欠租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发生纠纷。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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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生效要件,就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如果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二、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三、对于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则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因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不一定。如果施工程序齐全,则为合法建筑。如果施工程序不完整,则为非法建筑。然而,集资住房通常被称为小产权住房。事实上,没有权利划分产权的房屋是不允许交易的。销售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居住。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土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住宅用地;其中,涉及占用农业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赠与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农村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振兴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使用。 国务院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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